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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08届毕业生毕业证已办理完毕,按学院期末工作安排,毕业证的发放工作从2008年6月30日开始至7月13日结束(公休日除外),毕业生领取毕业证请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执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来领取毕业证,一般情况不能代领,如有特殊情况需代领,需代领人执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 2、毕业生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领取《毕业证领取程序单》,按程序单上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到长江大学东校区14教-南2楼教学科研办公室领取毕业证。 3、毕业生的档案将由学校统一邮寄,毕业生办理好报到证后告知学生档案中心,学生档案中心将按报到证的地址邮寄档案。 4、有欠学分的毕业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的所有考试,只有修满学分才能办理毕业证。 5、领取时间:8:30-11:3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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