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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重大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

作者:医学院 添加时间:2017-10-25

长江大学重大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

; ; ; 为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重大节假日指定范围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规定特指重大节假日范围为: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及寒假(含春节)、暑假。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节前

1.开展安全教育。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通过召开各类安全教育大会、组织安全教育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毒、防骗、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教育。要有所重点、分层次加强对班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寝室长及安全员等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2.做好学生信息登记。要认真做好离校学生(寒、暑假为留校学生)登记工作,要求学生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必要时需征得家长同意方可批假。对学生在假期的去向情况要做到准确、真实,对于无故提前离校的,要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在假期前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盗要求;要求学生在离校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断电源开关及关好宿舍门窗。

4.严格审批校外活动。对学生在节假日开展的集体活动要实行审批制度,从严管理;对经批准开展的活动,要认真抓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程序严格办理;校内的活动必须有老师到场指导与参与,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寒、暑假及各类教学实习除外)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对无视学校规定的,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严肃处理。

5.关注重点学生。要高度关注思想上有困惑、学业上有困扰、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情绪、情感等方面工作;如遇应急事件,及时与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办公室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6. 安排假期值班人员。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公开假期间的值班安排情况,并在放假前将“学生工作值班表”(样表见附件1)上报至学生管理办公室指定邮箱。

(二)节中

; 7.加强安全信息管理。要畅通安全信息渠道,认真安排学生骨干假期值班与巡查,充分发挥其骨干作用,实行假期期间“零汇报”制度。

; 8.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假期间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接待学生来访、来电,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查,认真履行假期值班职责;对于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三)节后

; 9.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要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登记摸底,在节假后上班(或开学)第一天上午10点之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样表见附件2)上报至学生管理办公室指定邮箱。若遇特殊情况,要单独列表说明,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对于无故推迟返校的,要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 10.实行工作通报制度。学生工作处要加强假期值班和安全检查,并结合各学院上报相关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实时通过校园网、学工网等形式进行反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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