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 ; 根据学校法规处考核工作要求,就业工作年度考核包括两个方面:
; ; 1、常规就业工作考核;
; ; 2、核心竞争力就业工作考核。
; ; 为做好2017年就业考核工作,现公布《长江大学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及《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考核办法》,向学院征集意见。请各学院直接在纸质文档上修改,并于3月10日之前交至毕业生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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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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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长江大学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常规)
附件二、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考核办法(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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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长江大学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常规)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评分办法 |
考核依据 |
市场开拓
(40分) |
1.就业基地
(0-10分) |
内容:新增就业实习基地情况1-2个:当年毕业生人数高于400人的学院2个,小于400人的学院1个。
要求:有新闻报道。 |
1.没有建立实习基地,0分;
2.新增就业实习基地1个,毕业生人数大于400人学院得5分,毕业生人数小于400人学院得10分;
3.新增就业实习基地2个或以上,得分10分。 |
以网络新闻报道为考核依据。(媒体不限) |
2.市场走访
(0-10分) |
内容:市场走访与开拓2次。
要求:有新闻报道。 |
1.没有走访,0分; ; ; ; ; ; ; ; ; ; ; ; ; 2.走访1次,5分;
3.走访2次及以上,10分。 |
3.招聘会
(0-10分) |
内容:学院单独组织或参与板块招聘会1次。
要求:有新闻报道。 |
1.没有单独组织或参与板块招聘,0分;
2.单独组织或参与板块招聘1次及以上,10分。 |
4.日常接待
(0-10分) |
内容:自主邀请来学院招聘单位数:当年毕业生人数不少于400人的学院,自主邀请接待来院招聘单位不少于10家,低于400人的学院,自主邀请接待来院招聘单位不少于6家。
要求:有通知、公告或新闻报道。 |
1.邀请来院招聘单位数低于6家,0分;
2.邀请来院招院招聘单位数高于6家(含6家),低于10家,毕业生人数小于400人学院得分10分,毕业生人数大于400人学院得5分;
3.邀请来院招院招聘单位10家及以上,得分10分。 |
以网络通知公告、招聘通知、新闻报道为考核依据。
(媒体不限) |
教育培训
(20分) |
5.开展讲座
(0-10分) |
内容:开展就业专题培训(报告、讲座)2次。
要求:有新闻报道。 |
1.没有专题培训,0分; ; ; ; ; ; ; ; ;
2.开展专题培训1次,5分;
3.开展专题培训2次及以上,得分10分。 |
以网络新闻报道为考核依据。(媒体不限) |
6.课程方案
(0-8分) |
内容:科学制订就业指导课方案(教学计划与授课安排)情况。
要求:上网通知或公告。 |
1.网上无公告(通知),0分; ; ;
2.网上有公告(通知),8分。 |
以网络通知公告为考核依据
(媒体不限) |
7.课件评比
(0-2分) |
内容:就业指导课课件评比情况。
要求:就业信息网公示。 |
1.上报课件参与评比,1.5分; ; ; ; ;
2.有课件获奖,0.5分。 |
就业中心文件 |
信息服务
(40分) |
8.月报表
(0-5分) |
内容:及时录入上报就业数据。
要求:每月分三次都按时录入并审核就业月报数据。 |
就业月报表按时准确上交,无迟报、虚报现象,得5分。出现以下问题则适当扣分,扣完为止:
1.迟交1次扣0.1分; ; ; ; ; ; ; ; ; ; 2.虚报1次扣0.1分。 |
根据就业数据系统更新及工作记录情况。 |
9.生源上报
(0-10分) |
内容:毕业生生源上报情况。
要求:上报及时、准确 |
生源信息上报及时、无误,得分10分。出现以下问题则适当扣分,扣完为止:
1.生源信息上报不及时扣1分; ; ; 2.生源信息不按要求上报扣2分;
3.生源信息上报错误率1%以内不扣分,1%~1.5%扣1分,1.5%~2.0%扣2分,2.5%~3%扣3分,3.0%~3.5%扣4分,3.5%以上扣5分。 |
根据就业数据审核错误率、工作记录情况。 |
10.就业方案编制
(0-10分) |
内容:就业方案编制情况。
要求:上报及时、准确 |
就业方案编制上报及时、无误,10分;出现以下问题则适当扣分,扣完为止:
1.就业方案编制上报不及时各扣1分;
2.就业方案编制不按要求上报各扣2分;
3.就业方案编制上报错误率1%以内不扣分,1%~2%扣1分,2%~5%扣2分,5%~8%扣3分,8%~10%扣4分,10%以上扣5分。 |
11.核查材料
(0-10分) |
内容:就业核查材料情况。
要求:上交及时、规范、无虚假材料。 |
核查材料(自查报告、核查方案、派遣名册、支撑材料等)上交及时,规范、无虚假材料,10分;出现以下问题则适当扣分,扣完为止:
1.核查材料上交不及时扣1分; ;
2.核查材料未按要求整理扣1分;
3.材料不规范率1%以内不扣分,1%~1.5%扣1分,1.5%~2.0%扣2分,4.5%~3%扣3分,3.0%~3.5%扣4分,3.5%以上扣5分;
5.就业虚假率(按人数百分比)1%以内扣1分,1%~2%扣2分,2%~5%扣3分,5%~8%扣4分,8%以上扣5分。 |
根据省、校两级就业核查反馈结果。 |
12.工作投诉
(0-5分) |
内容:就业工作投诉情况。
要求:无投诉 |
1.无就业投诉情况5分;出现以下问题则适当扣分,扣完为止:
1.投诉属实扣分:校级投诉0.5分/例,省级投诉1分/例,省及以上或造成重大影响2分/例。
2.投诉部分属实(学院需承担部分责任的)校级投诉0.2分/例,省级投诉0.5分/例,省及以上或造成重大影响1分/例。
3.投诉不属实不扣分。 |
根据学校及上级部门投诉材料,经调查后。 |
加分项
(5分) |
1.就业率
(0-3分) |
/ |
在完成年度就业率目标的基础上,对高于全校平均就业率的进行加分:
每超过本年度全校平均就业率1%加0.2分,最高2分,加满为止。 |
以省中心通报就业率为准。 |
2.日常接待
(0-1分) |
要求:有通知、公告或新闻报道。 |
在完成当年核定的自主邀请来学院招聘单位数的基础上,对超出核定数量部分进行加分:每多邀请一个单位加分0.1分,满分1分,加满为止。 |
以网站就业宣讲公告为准。 |
3.毕业生档案管理(0-1分) |
内容:档案材料情况
要求:上交及时,完整、无虚假材料 |
1.毕业生档案上交及时,规范;加分0-0.5分。
2.考研学生调函上交及时,规范;加分0-0.5分。 |
根据档案室工作记录情况。 |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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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考核办法(核心竞争力)
(征求意见稿)
按照长江大学《学院核心竞争力评估方案》,学校每年将对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进行考核,结合我校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 ; ; 一、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B3(满分5分)
类别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算办法 |
就业率 |
B31 |
一次性就业率(j1) |
2分 |
B31=2*j1 |
B32 |
年终就业率(j2) |
1.5分 |
B32=1.5*j2 |
就业质量 |
B33 |
就业构成:协议与升学出国比率(j3) |
0.5分 |
B33=0.5*j3 |
B34 |
就业去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其他企业、基层就业项目比率(j4) |
0.5分 |
B34=0.5*j4 |
B35 |
就业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j5) |
0.5分 |
B35=0.5*j5 |
;
二、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C2(满分4分)
类别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算办法 |
就业率 |
C21 |
一次性就业率(y1) |
2分 |
C21=2*y1 |
C22 |
年终就业率(y2) |
1分 |
C22=1*y2 |
就业质量 |
C23 |
就业构成:协议与升学出国比率(y3) |
0.5分 |
C23=0.5*y3 |
C24 |
就业去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其他企业、基层就业项目比率(y4) |
0.5分 |
C24=0.5*y4 |
;
三、说明
1.所有数据来源为省就业信息办公平台中省级生源数据统计。
2.考核内容中B31、C21数据统计截止时间8月31日(省就业中心公布数据),其他考核内容数据统计截止时间12月31日。
3.考核内容中B35数据来源为学工处网络问卷调查。
4.第二学士学位、专科生不纳入核心竞争力考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