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文件
长大学工〔2019〕5号
关于开展2016级、2017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解学生心理动态,持续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更新学生心理档案,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计划,将对我校2016、2017级学生(含本科、研究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员覆盖、持续关注、科学预警
二、测评对象
2016、2017级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三、测评时间及方式
1.本科生:3月18日-3月29日。以班级为单位,手机在线测试。
2.研究生:3月25日-3月31日,手机在线测试。
四、测评工具
90项症状自评量表(SCL-90)(时长约10分钟)
测评工作流程
(一)本科生心理测评工作流程
1.第3周:拟定和发布工作通知;
2.第4-5周:召开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心理测评指导手册,学院组织学生集中测评及安排补测;
3.第6-7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馈预警名单,召开访谈工作布置会和培训会;
4.第8-10周:学院开展预警学生访谈工作;
5.第11-13周:中心收集预警学生访谈档案,安排咨询师约谈重点学生;
6.第14-17周,中心收集咨询师约谈档案和反馈约谈结果,建立档案,撰写报告。
(二)研究生心理测评工作流程
1.第3周:拟定和发布工作通知;
2.第4周:召开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心理测评指导手册;
3.第5-6周:学院组织研究生测评工作及安排补测;
4.第7-9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馈预警名单,学院开展预警学生访谈工作;
5.第10-12周:中心收集预警学生访谈信息,安排咨询师约谈重点学生;
6.第13-17周,中心收集咨询师约谈档案和反馈约谈结果,建立档案,撰写报告。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求测评对象全覆盖;
2.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组织施测,测评年级的辅导员和心理专干需到场组织,现场拍照交于中心进行存档;
3.研究生建议以年级为单位统一施测,施测对象包括2016级和2017级所有在籍在校硕士研究生;
4.原则上不开放测评报告结果,若有同学需要查询自己的心理健康测评报告,可向中心预约咨询(预约电话8062801或至心理中心210室预约),中心提供一对一专业指导。
七、特别说明
1.客观对待心理测评结果。心理测试结果因受诸多因素影响,测试量表有其局限性,因此测试结果仅作为判断心理健康水平的参考依据。
2.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各学院对学生的测试结果要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长江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