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5】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医学部(院)内学生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医学部主要领导、主管教学工作副部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面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面试小组进行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面试过程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任伯绪 李兴祥
成员:龚 权 黄江荣 张文君 高爱煜 黄柏青 赵 静 张 昊
周 红 陈晓光 陈学军 李孝林 王 超 聂 浩
二、成立面试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将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公示。
三、转专业原则
1、本工作方案针对2018级医学部本部各专业申请转入部(院)内其他专业的同学。
2、临床医学专业转入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并且必修课程考试成绩绩点在2.5及以上。其他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比例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以内。具体转出转入人数如下:
序号 |
专业 |
人数 |
专业转出人数 |
专业转入 人数 |
1 |
护理学 |
43 |
9 |
9 |
2 |
临床医学 |
255 |
51 |
26 |
3 |
医学影像技术 |
49 |
10 |
10 |
4 |
医学检验技术 |
35 |
7 |
7 |
5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8 |
12 |
12 |
合计 |
440 |
89 |
64 |
3、转专业工作由医学部统一组织,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综合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必修课程考试成绩由医学部教学管理办公室通过大学教务处网站提供。
4、学生转专业在医学部内各专业之间进行,学生只能在同一录取批次内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1、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修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跟班试读或者应作退学处理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4、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五、转专业工作程序
1、公布计划。3月3日前,医学部在网页上公布2018级部(院)内本科生转专业的计划和工作安排。
2、受理申请。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将交医学部教学管理办公室。
3、汇总名单。3月6日前,教学管理办公室对申请部(院)内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生必修课程成绩绩点排序,按接收专业计划数的1:1.2提供面试名单并公示。
4、面试考核。3月10日组织面试,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医学部网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大学教务处。
5、报到学习。3月15日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报到学习。
长江大学医学部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