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长大校发〔2020〕15 号),经个人申报,医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决定推荐龚权等 332人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
现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6月7日-6月11日,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联系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0716-8062635。
长江大学医学部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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