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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医学部2024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2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医学部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部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医学部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4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收专业

100100 基础医学(仅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100200 临床医学(仅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105400 护理学(仅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3929-1020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医学部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成立医学部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医学部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接收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接收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的申诉。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龚 权、黄群俊

副组长:易村犍、黄江荣、陈晓光

员:刘 莲、张 渊、黄劲柏、李孝林、王 超、龚爱萍、 锋、班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3928日下午230;报考我部的外校推免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报考我部的本校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报考我部的外校推免生拟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复试。

3、复试分组

1)基础医学组:包括基础医学(学术型)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全日制考生。

2)临床医学(学术型)组:包括临床医学(学术型)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全日制考生。

3)护理组:包括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各方向全日制考生。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四种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5.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基础学业水平测试×30%+专业综合能力测试×30%+ 外语能力测试×20% + 综合素质考查×2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七、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学部根据复试成绩和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在医学部网站公示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八、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2.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九九 、考生咨询及监督方式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14号教学楼医学部东108办公室

电话:0716-8062635,邮箱:53251859@qq.com

信息发布平台: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s://gs.yangtzeu.edu.cn/长江大学医学部网站:http://med.yangtzeu.edu.cn/

我校及医学部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和医学部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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