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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临床医学院:

为全面了解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出现的偏差,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按学校统一要求,医学部决定,将于202210-11月开展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检研究生范围

医学部2021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1、学位论文主题与开题报告拟定的内容是否相符;

2、论文撰写是否按开题报告所设计的流程进行;

3、论文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其学术价值;

4、目前实际存在的或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取的解决方案;

5、学位论文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

6、研究生发表论文或其它科研成果情况。

三、检查程序

1、研究生自查。受检研究生根据本人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撰写情况,如实填写《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

2、导师协查。受检研究生导师对照检查内容,全面检查本人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情况,并给出评定等级和相关改进意见。

3、医学部主查。医学部及各临床医学院成立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全面负责检查工作,每个检查组由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检查组组长一般由教授担任,导师不参与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检查,检查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检查组就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并给出等级评定。中期检查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A:实际完成工作量饱满,已取得一定成果;B:已完成一定的工作量,有望近期能取得成果;C:实际完成工作量较少,近期也无望出成果;D:学位论文工作基本没有实际开展。)

2)检查组根据研究生院统一要求,按硕士研究生不低于学生总数10%的比例,确定中期检查抽检(面谈)名单报医学部检查组,被抽检到的研究生要向医学部检查组以PPT形式当面报告学位论文总体情况,检查组现场评定等级,并对论文提出修改建议。

4、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抽查。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专家在医学部随机抽取研究生名单,并按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对抽取名单进行检查。

5、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定等级为D的,视为没有通过中期检查。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评定等级为C的,要求研究生在1个月内提交详细研究进展报告,由检查组进行复议,以确定中期检查是否通过。如评定等级仍为CD,应做出延期6个月再次检查的决定。

6、研究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不按期参加或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最终检查结果评定等级为D的研究生,必须顺延参加下一轮中期检查。没有通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不得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7、中期检查后,医学部将汇总结果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研究生院将对通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名单在院网上进行公告。

四、时间安排

11025日前,研究生填写附件1《长江大学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21030日前,导师审核、填写评语、签署意见后提交医学部或所在临床医学院,由医学部、各临床医学院组织开展论文中期检查;

31115日前,各临床医学院将本院抽检(面谈)学生的名单提交给医学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见附件3);

41120日前,医学部完成检查工作(包括完成对评定等级为C的复议工作),汇总《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期检查工作在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保证论文质量中的重要作用,要广泛动员导师和研究生,并安排专人专班负责该项工作。

2、把握时间节点,规范工作程序。研究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无特殊原因不按期参加或不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至少要延期半年。

附件1: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长江大学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特别提示:《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用A4纸张大小打印装订)至少需要2份原件,完成后医学部留存1份原件,学生本人留存1份原件。

长江大学医学部

202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