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 〔2025〕9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医学部工作实际,制定长江大学医学部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医学部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成立由医学部主要领导,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同时负责处理遴选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的申诉。成员如下:
组 长:陈晓光
成 员:黄群俊、王 超、费 杨、陈顺琴、黄 河、龚爱萍、李孝林、吴文泽、聂 浩
纪检委员:张 渊
秘书:胡艳红
2.成立医学部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成立由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考核等。成员如下:
组长:任伯绪
组员:周 红、潘丰满、杨 辉、原静民、刘 丹、谭举方
二、推荐对象
长江大学医学部普通全日制本科2026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号)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工作流程
(一)2025年9月4日前:制定医学部推免生工作方案,在推荐工作开始前报本科生院备案后予以公布。
(二)2025年9月8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按时提交申请表及审定后的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部属各学院教学办,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补报)。推免学生进学部推免工作群(群号:942055095,进群备注班级、姓名、学号)
(三)2025年9月10日前:学部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小组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四)2025年9月11日前:制定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在本院(部)网站公布。
(五)2025年9月12日-13日: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一、二临床学院分别单独排名、卓越班单独排名)进行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排序并进行公示(2天),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六)2025年9月14日—16日:学院(部)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一、二临床学院分别单独排名、卓越班单独排名)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五、相关说明
(一)排名要求。按专业(一、二临床学院分别单独排名、卓越班单独排名)依据综合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学业成绩又相同时,再以英语四级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
(二)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加权平均成绩为准。
(三)诚实守信。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六、问题咨询、反馈渠道
在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学部咨询。
咨询电话:8062956;邮箱:4159808@qq.com。
纪检委员电话:8062619;邮箱:50341336@qq.com
长江大学医学部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