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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医学部本科生“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为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医学部“一流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根据《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部实际,制定选拔细则如下: 一、选拔目的 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3+1+2(四年制)”或“4+1+2(五年制)”本硕贯通培养模式,目的在于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土壤。 二、工作实施小组 医学部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30日
关于组织医学部本科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二辑)的通知
各班级,各学习小组成员: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学生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新青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学工部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论青少年成长(第二辑)》(附件1) 2.“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01日
医学部关于2020年职称评审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2020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医学部职称评委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于2020年11月6日下午在医学部615会议室通过学习文件、听取述职、审阅材料、集中评议进行了投票表决。 经医学部评审推荐,现将通过职称晋升推荐的名单排序公示如下: 一、副教授:      1.向 英  2.杨 辉  3.马兆武 二、高级实验师:      李 侃 三、讲师:      曾心怡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9日—11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09日
长江医学讲坛(2020年第七讲)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10日
医学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经学生个人申报,班级评定,医学部评审委员会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19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与医学部学生事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716-8062650 办公地址:东校区南苑18A112   长江大学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18日
长江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1号)
当前,正值冬春季疫情防控关键期,境外疫情形势严峻,国内出现多点散发与局部聚集性疫情。为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地方防控部门要求和学校会议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在校教职工应减少不必要出行,尽量不要异地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地区。确有特殊原因需异地出行,须将往返时间和目的地向所在单位防控责任人报备,并向学校人事处报备(因私)或经学校人事处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13日
医学部2020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
 按照长江大学《关于2020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 26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根据学生自愿申请、转出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并公示的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医学部组织学生进行面试考核,按照转入计划数及学生报名情况,结合我部实际,经学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对拟录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公示期为1月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21日
长江大学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通知
 根据《长江大学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医学部实际情况,将于3月23日进行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现场确认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现场确认名单  根据《长江大学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要求,前期已经通过网上申请的申请人请核对现场确认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流程         (一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21日
医学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和新入职教师公开课实施方案
各系、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长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08]72号)文件精神和教务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工作安排,结合医学部青年教师培养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工作小组     组长:陈晓光     组员:余万桂、周红、张晓方、许本柯、黄劲柏、李孝林、刘兵、王超、刘莲     秘书:胡艳红 二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24日
医学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成绩及结果公示
按照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现将我院第一批复试成绩及结果予以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见附件(待学校审核)。 拟录取考生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1周内,办理好《长江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发我院班静老师收。 拟录取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要充分了解我校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和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1周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邮寄到我院班静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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