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研究生。旨在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动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和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制定《医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参评对象
医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一次,一般于每年11月下旬进行
三、奖项分类
科技成果奖、高水平竞赛奖、特殊贡献奖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理想高远、情操高尚、情趣高雅;
4.勤奋学习,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能力;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6.在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标准学习年限内(硕士3年、博士4年)。
五、申报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2、评议评审: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细则,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
3、院内公示:学院将拟定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4、学校终审: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拟定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六、评选细则及奖励标准
“科技成果”奖: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校鼓励其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授权或出版学术专著、文学作品等,凡申请科研成果奖的必须以长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成果的第一作者。
(一)论文、专著及调研报告
1.被 SCI、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发表在SCI刊源杂志的论文且属于该学科Ⅰ区的奖励8000元,Ⅱ区的奖励5000元;
2.在权威期刊发表、被EI(非会议期刊)、CSSCI、CPCI-S收录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4.EI会议论文(附检索证明)每篇奖励500元;
5.在学校认定奖励的出版机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文学作品按照长江大学认定的出版机构分类进行奖励:一类出版机构出版每件奖励10000元,二类出版机构出版每件奖励8000元,三类出版机构出版每件奖励5000元;
6.被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地市级以上企、事业单位采纳并有显著社会或学术影响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每篇奖励500元;
7.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提交并被全文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8.参评的论文必须是已经见刊的论文,只有录用通知不得申报单项奖学金,被检索的论文必须附检索证明方可申报;
9.参评的论文成果必须提供复印件材料,包括: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页+期刊封底的复印件;
10.一篇论文被多种系统收录,提供相关单位的收录证明,奖励金额按最高者计算,不重复奖励;
11.权威期刊和出版机构分类的认定以长大校发(2015)85号文件为依据,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年版)》为依据。
(二)专利
1.申请发明专利并被授权或已获证书的每项奖励3000元;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被授权或已获证书的每项奖励2000元;
3.申请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并被授权或已获证书的每项奖励1000元;
4.参评的专利成果必须是已经授权或获得专利证书的专利,只有申请书不得申请该项奖学金;
5.参评的专利成果必须提供复印件材料,包括专利申请书+专利授权书或专利申请书+专利授权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